法制网深圳12月15日电 记者 游春亮 通讯员 周丽华 深圳一男子通过微信漂流瓶结识“女朋友”周某,却在“谈恋爱”期间屡屡被女朋友以各种理由借钱,直至女方无法联系后才幡然醒悟,以情骗财的周某终落法网。近日,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周某有期徒刑3年6个月,并处罚金5万元。
2015年4月26日,被害人杨某通过微信漂流瓶功能认识了被告人周某,二人开始微信聊天,周某谎称自己18岁,并发了一张出生日期为1997年的假身份证给杨双辉看。几天后二人见面并发生性关系,杨某对周某的印象极好,想继续发展为男女朋友关系。之后,周某利用杨某对其的好感,先后编造了其父亲病重、其本人住院等事由,屡屡向杨某借钱。期间,为了稳住杨某骗取其信任,周某还隐瞒其已有男朋友的事实,假装答应做杨某的女朋友,并谎称其家境富裕。杨某对周某的上述谎言,均信以为真,不断转钱给周某。经统计,从2015年5月至12月,杨某以现金、银行转账、支付宝和微信转账方式共给了周某人民币177785元。而当杨某提出要前往医院看望周某时,周某以蒙古族风俗不能到病房探望未婚女子为由多次回绝。直至2015年12月,杨某到医院查询后发现并无周某的住院记录,才对周某产生怀疑。2016年1月中旬,周某又谎称转至其他医院治疗,并于当月底失去联系后,杨某向公安机关报案,2016年 4月19日,公安机关在上海将周某抓获。